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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对2026年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后补助项目公示的通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发布日期:2026-09-29 10:47

2026年第53号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自治区实施专利转化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6〕166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后补助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6〕162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重点产业专利池建设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6〕339号)要求,经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审议等程序,现将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后补助项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电子邮件:zscqyycjc@163. com),并留下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将加盖公章的反馈意见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卢伟亮,联系电话:0471-6322593 

附件:2026年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后补助项目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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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9 10:4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2026年第53号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自治区实施专利转化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6〕166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后补助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6〕162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重点产业专利池建设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6〕339号)要求,经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审议等程序,现将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后补助项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电子邮件:zscqyycjc@163. com),并留下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将加盖公章的反馈意见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卢伟亮,联系电话:0471-6322593 

附件:2026年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后补助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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