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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召开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闻发布会
来源:新闻宣传处 发布日期:2026-04-16 15:25

4月1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介绍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呼和浩特海关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举行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十四五”以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务实成果,主要体现在五个“新”上:

制度保障实现新跃升。我们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把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入“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政府建立了省部合作会商制度,签订了2轮共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要点,推出12个方面33条政策支持,目前这些政策已经全部落地见效。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颁布实施了《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建立了版权、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等多部门协同保护机制。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全链条治理效能也在不断提升。

创造质量迈上新台阶。我们多措并举推动知识产权量质齐升。全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三五”期末的0.9件提升到2.8件,增长超过2倍;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45万件,增长八成多;地理标志商标及保护产品有285件,位居全国中游,地理标志产品综合产值超过697亿元;登记著作权6.4万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实现了中国专利奖“零的突破”,目前已获评中国专利奖银奖3件、优秀奖8件,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内蒙古专利奖评奖活动。

运用效益取得新突破。我们聚焦优势领域和产业需求,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行动,推动更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走向市场。目前,稀土、乳业、草业3个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已经落地我区,而且都是全国首家。围绕稀土、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了25家自治区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5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实施了18个专利导航项目,为产业链强链补链、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在金融支持方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完成972个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资金163亿元。全区科研机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22%,位居全国前列;乳产业有效发明专利约占全国24%,排名全国第一。

保护力度达到新高度。我们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会同各部门全面加大侵权假冒打击力度。各条战线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076件;知识产权部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414件,开展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7554件;版权执法部门查办实体市场侵权盗版案件128件;海关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4.2万件;各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9789件,审结9448件;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193件、著作权类9件、商业秘密3件;公安机关破获相关犯罪案件2768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5个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规定;我区与华北五省、东北三省、沿黄河省区签订了6个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协议,形成了行政、司法协同保护的强大合力。

服务体系呈现新水平。我们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努力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搭建了内蒙古知识产权“线上+线下”一站式集成服务平台,全区6个商标业务窗口、7个专利代办处工作站都能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我区产业特点,开通了生物、新材料、新能源3个重点产业领域专利预审通道,专利平均授权周期比普通渠道缩短85%以上,让创新成果更快获得保护、更快转化应用。

谢谢!

内蒙古举行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人民网:近年来内蒙古乳业、草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迅速,请问在服务特色优势产业方面,知识产权工作有哪些创新做法,有何成效?

杨志宏: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我们紧扣自治区发展战略定位,全链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为服务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高效服务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创新。将专利预审服务融入国家战略与产业创新一线,累计为全区生物和新材料产业领域2202家创新主体、近1.4万件专利申请提供专利预审服务,授权率达92%以上,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由16个月缩短至65天。运行“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平台”,集成17个业务系统实现“一网通办”,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

二是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围绕新能源、储能、稀土、草业、乳业等重点产业布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累计开展专利产业化项目50余个,联合攻关“卡脖子”技术100余项,帮助链上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0亿元以上,产出国内专利1600余件、PCT国际申请16件,国内商标3500余件,海外商标148件,真正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效益。

三是探索跨区域专利转化新路径。开展蒙浙粤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完成专利技术转让、产学研合作、专利质押融资等21个项目签约,合作金额达3.9亿元。稀土领域专利实施率达60%,累计产生效益约50亿元,把内蒙古的稀土资源优势通过知识产权转化,变成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

四是地理标志助推特色经济发展。获批成立“五原向日葵”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推动全产业链年产值达62亿元;“武川土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地方特色产品打响了名气、卖上了好价钱。制定全国首个《地理标志保护能力提升指南》地方标准,目前地理标志年综合产值突破697亿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达85%,带动了群众增收、产业增效。

谢谢!

新华网: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版权保护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请介绍一下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在版权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田瑞华:感谢您的提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全区各级版权主管部门聚焦人民群众版权服务需求,持续提升版权公共服务能力,不断优化版权登记、服务、监管、普法一体化工作模式,切实守护广大创作者、企业的合法权益。

我们重点采取了四项举措。

一是深化版权“一网通办”。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公共服务平台,持续精简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作品登记业务“网上办、一次办”,推行版权免费登记服务政策。2025年,全区完成版权登记2.2万余件;“十四五”期间,年均作品登记量增长率达49%,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二是健全版权基层服务网络。在全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需求集中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设立159个版权服务工作站,开展版权咨询、作品登记、宣传展示、维权指引等服务项目,以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版权保护的多样化需求,让版权服务触手可及。

三是强化版权行政执法。聚焦网络侵权、教材教辅盗版等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的问题,会同公安、教育、网信、电信等部门持续开展“剑网”“青少年版权保护季”等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全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31起,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

四是加强版权普法宣传。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全民阅读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民间文艺版权保护”“AI时代的版权保护”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万里行”基层服务活动。通过建设版权主题公园,制作主题宣传片、电视访谈节目、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版权法律法规,普及版权知识,推动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版权登记服务水平与版权保护效能,为激发创新活力、繁荣文化事业提供坚实保障。

法治日报:自治区法院系统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都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慧卿:谢谢您的提问。一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三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219件。其中1件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审结全区首例涉“虚拟数字人”著作权侵权案件。加强新能源、生物育种等领域核心技术保护,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让恶意侵权者付出代价。二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自2009年起率先在全国试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的“三合一”审判机制。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全区技术类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以高质量的专业化审判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内蒙古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三是建立区域协同知识产权保护格局。2023年,呼、包、鄂、乌四地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呼包鄂乌”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通过跨区域交流协作,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协同发展示范区,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深度融合。四是主动担当作为,融入和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区法院持续构建司法行政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与市场监管局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纠纷多元化解。辖区法院分别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等高等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协作机制。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民主与法制社:近几年自治区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有哪些?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健:感谢记者朋友对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关注。简要总结为四个方面:

一是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提升。近三年,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00余件,同比增长近3倍。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强化证据审查,准确认定事实,严格适用法律,精准服务创新主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期间,有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和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

二是专业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区共有104个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机构,成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坚强机构保障。知识产权检察机构专门化建设实现从无到有的量变。

三是协同保护构建新格局。近几年,全区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版权、公安、法院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标准相统一的文件;建立跨域知识产权检察协作机制和技术调查官等辅助办案机制等,多措并举,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四是知产法治宣传实现新跨越。全区检察机关每年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检察开放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打造知识产权检察官微宣传阵地,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宣传力度,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理念传导到群众中,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

谢谢!

央广网: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重要一环,请问,去年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做法和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杨俊山: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完善协同保护机制,以实际行动守护企业创新成果、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坚持依法严打,增强刑事保护效能。深化开展“昆仑”专项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市场秩序影响突出的侵权假冒犯罪活动,坚持重拳出击、高压严打。2025年以来,共立案侦办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410起,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559名,涉案总价值达2.43亿元,彻底铲除了一批产供销犯罪链条,对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力震慑,彰显了公安机关对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二是深化行刑衔接,凝聚协同治理合力。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文旅版权等部门协作配合,优化行刑衔接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完善双向移送、联合督办、技术支持、信息共享等流程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快速核查、依法处置。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理念,建立健全警企联络站,主动提供风险预警、法律咨询,快速受理报案求助,及时高效核查侦办。截至目前,已在部分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及伊利、蒙牛、蒙草等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警企联络站点95个。2025年,公安机关警企协作机制建设入选自治区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工作“十大经典案例”。

四是强化专业支撑,营造共治良好氛围。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自上而下完善构建起体系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办案力量,推广技术调查官、专家人才库、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应用,强化专业支撑。出台《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加大宣传引导和群众发动力度,引导全社会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被动打击向主动预防、系统治理转变。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全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各项工作,为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跃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近年来自治区进出口侵权假冒呈现哪些新特点、新趋势?呼和浩特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哪些典型成效?

呼和浩特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侯文波:感谢大家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益完善,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呈现出渠道隐蔽化、形式多样化、手段网络化的新趋势,这对我们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呼和浩特海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龙腾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货运渠道、跨境电商、邮寄快件等关键环节,聚焦侵权高风险领域,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坚决守住国门安全底线。

一是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在货运渠道监管方面,我们聚焦重点口岸、重点商品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风险分析、精准布控、现场查验的全流程管理机制;针对跨境电商领域碎片化、分散化的特征,对高风险订单实施重点查验,有效遏制跨境电商渠道侵权假冒势头;在寄递渠道,针对个人邮寄物品侵权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的问题,推行“源头管控+智能拦截”,实现了对邮快件的快速筛查、精准识别,对涉嫌侵权的物品依法予以扣留、调查和处置。2025年,呼和浩特海关查获扣留侵权物品1302件。

二是巩固深化执法协作。加强与口岸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实现案件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依托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侵权纠纷应对等方面开展协作,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

三是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深入实施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计划,聚焦内蒙古外向型经济发展进程,培育“蒙”字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持续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工作,助力企业优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引导企业积极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动态掌握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在风险防范、异地维权、通关便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

下一步,呼和浩特海关将继续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持续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升执法效能,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贡献海关力量。

谢谢大家。

中国质量报: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请问内蒙古在落实这一决策部署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杨志宏:谢谢你的提问。今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制定了系统化的落实举措,每一项都聚焦企业需求、贴合群众期盼,具体有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区域优势特色谋发展。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开放许可规模,让“躺在纸上”的科研成果加速走向市场、惠及产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惠行”和“入园惠企”活动,实实在在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计划,重点打造乳制品、牛羊肉、绒纺等领域的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内蒙古品牌竞争力。

二是聚焦科技自立自强攻难题。围绕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水平大学和本地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化、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创新需求。布局建设5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发挥好现有乳业、草业、稀土新材料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作用,构建重点产业的专利池,实现专利资源集聚共享。推动六部门联合制发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专项保护方案。新能源产业开通专利预审“绿色通道”,推动创新成果更快得到保护、更快转化落地。正式上线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公共服务普惠专项行动。围绕新能源、大数据、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扎实开展专利导航,为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三是聚焦多维协同保护促转化。印发2026—2027年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推进计划。贯彻国家加强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意见,落实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强化对裁决或调解结果的跟踪问效,更好发挥行政裁决定分止争作用。参与跨区域协作,共建共享技术调查官,培育鉴定机构。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企业海外布局、防范海外风险。推动58家维权援助分中心、24家人民调解组织协同维权。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监管,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实施县域地理标志全链条培育,制修订相关标准,建设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地理标志转化用标、监管与跨区域维权。建设国家及自治区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和保护工程,以地理标志与非遗融合路径为纽带,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谢谢!

内蒙古日报社:在知识产权体系中,日常关注度比较高的是著作权、商标、专利等,我们关注到还有一类为植物新品种,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内蒙古在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任慧卿:谢谢您的提问。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我区作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之一,玉米、马铃薯及草业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种业科技自立自强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是激励种业原始创新、打通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法治基石。

全区法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落实“科技兴蒙”战略,坚持严格保护理念,严厉打击套牌套包等侵权行为,依法妥善审理植物新品种民事、行政案件,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明确、可预期的裁判指引。一是强化司法宣传。通过发布种业典型案例、公开庭审等方式,持续提高社会对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意识;二是强化协同配合。通过与行政机关研讨实务、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参与种业市场治理,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强化创新保障。入驻国家草业创新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为相关创新主体提供精准、有效司法服务。

总体而言,通过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工作,有力激励育种创新,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粮食安全。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内蒙古法制报:全区检察机关在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为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李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检察机关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为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区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机制创新上不断发力。我从两个主要方面进行介绍:

第一,聚焦知识产权检察主责主业方面。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完善“一案四查”办案机制,实现知识产权闭环保护;着力加强对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秉持多办案、办好案、办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理念,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能力水平,服务保障创新发展。

第二,因地制宜创新工作举措方面。主要包括:一是全区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开展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行动,强化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二是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中,结合知识产权检察履职领域,注重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三是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保障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制定符合内蒙古知识产权现状的18项工作举措并在实践中落地;四是以全区创新园区及优势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为基础,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深化检企交流,延伸检察职能,实现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前端化、精细化,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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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召开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6-04-16 15:25

来源: 新闻宣传处

4月1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介绍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呼和浩特海关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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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十四五”以来,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务实成果,主要体现在五个“新”上:

制度保障实现新跃升。我们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把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入“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政府建立了省部合作会商制度,签订了2轮共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要点,推出12个方面33条政策支持,目前这些政策已经全部落地见效。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颁布实施了《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建立了版权、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等多部门协同保护机制。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全链条治理效能也在不断提升。

创造质量迈上新台阶。我们多措并举推动知识产权量质齐升。全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三五”期末的0.9件提升到2.8件,增长超过2倍;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45万件,增长八成多;地理标志商标及保护产品有285件,位居全国中游,地理标志产品综合产值超过697亿元;登记著作权6.4万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实现了中国专利奖“零的突破”,目前已获评中国专利奖银奖3件、优秀奖8件,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内蒙古专利奖评奖活动。

运用效益取得新突破。我们聚焦优势领域和产业需求,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行动,推动更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走向市场。目前,稀土、乳业、草业3个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已经落地我区,而且都是全国首家。围绕稀土、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了25家自治区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5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实施了18个专利导航项目,为产业链强链补链、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在金融支持方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完成972个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资金163亿元。全区科研机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22%,位居全国前列;乳产业有效发明专利约占全国24%,排名全国第一。

保护力度达到新高度。我们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会同各部门全面加大侵权假冒打击力度。各条战线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076件;知识产权部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414件,开展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7554件;版权执法部门查办实体市场侵权盗版案件128件;海关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4.2万件;各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9789件,审结9448件;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193件、著作权类9件、商业秘密3件;公安机关破获相关犯罪案件2768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5个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规定;我区与华北五省、东北三省、沿黄河省区签订了6个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协议,形成了行政、司法协同保护的强大合力。

服务体系呈现新水平。我们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努力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搭建了内蒙古知识产权“线上+线下”一站式集成服务平台,全区6个商标业务窗口、7个专利代办处工作站都能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我区产业特点,开通了生物、新材料、新能源3个重点产业领域专利预审通道,专利平均授权周期比普通渠道缩短85%以上,让创新成果更快获得保护、更快转化应用。

谢谢!

内蒙古举行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人民网:近年来内蒙古乳业、草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迅速,请问在服务特色优势产业方面,知识产权工作有哪些创新做法,有何成效?

杨志宏: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我们紧扣自治区发展战略定位,全链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为服务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高效服务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创新。将专利预审服务融入国家战略与产业创新一线,累计为全区生物和新材料产业领域2202家创新主体、近1.4万件专利申请提供专利预审服务,授权率达92%以上,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由16个月缩短至65天。运行“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平台”,集成17个业务系统实现“一网通办”,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

二是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围绕新能源、储能、稀土、草业、乳业等重点产业布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累计开展专利产业化项目50余个,联合攻关“卡脖子”技术100余项,帮助链上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0亿元以上,产出国内专利1600余件、PCT国际申请16件,国内商标3500余件,海外商标148件,真正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效益。

三是探索跨区域专利转化新路径。开展蒙浙粤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完成专利技术转让、产学研合作、专利质押融资等21个项目签约,合作金额达3.9亿元。稀土领域专利实施率达60%,累计产生效益约50亿元,把内蒙古的稀土资源优势通过知识产权转化,变成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

四是地理标志助推特色经济发展。获批成立“五原向日葵”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推动全产业链年产值达62亿元;“武川土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地方特色产品打响了名气、卖上了好价钱。制定全国首个《地理标志保护能力提升指南》地方标准,目前地理标志年综合产值突破697亿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达85%,带动了群众增收、产业增效。

谢谢!

新华网: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版权保护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请介绍一下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在版权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田瑞华:感谢您的提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全区各级版权主管部门聚焦人民群众版权服务需求,持续提升版权公共服务能力,不断优化版权登记、服务、监管、普法一体化工作模式,切实守护广大创作者、企业的合法权益。

我们重点采取了四项举措。

一是深化版权“一网通办”。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公共服务平台,持续精简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作品登记业务“网上办、一次办”,推行版权免费登记服务政策。2025年,全区完成版权登记2.2万余件;“十四五”期间,年均作品登记量增长率达49%,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二是健全版权基层服务网络。在全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需求集中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设立159个版权服务工作站,开展版权咨询、作品登记、宣传展示、维权指引等服务项目,以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版权保护的多样化需求,让版权服务触手可及。

三是强化版权行政执法。聚焦网络侵权、教材教辅盗版等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的问题,会同公安、教育、网信、电信等部门持续开展“剑网”“青少年版权保护季”等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全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31起,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

四是加强版权普法宣传。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全民阅读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民间文艺版权保护”“AI时代的版权保护”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万里行”基层服务活动。通过建设版权主题公园,制作主题宣传片、电视访谈节目、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版权法律法规,普及版权知识,推动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版权登记服务水平与版权保护效能,为激发创新活力、繁荣文化事业提供坚实保障。

法治日报:自治区法院系统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都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慧卿:谢谢您的提问。一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三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219件。其中1件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审结全区首例涉“虚拟数字人”著作权侵权案件。加强新能源、生物育种等领域核心技术保护,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让恶意侵权者付出代价。二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自2009年起率先在全国试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的“三合一”审判机制。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全区技术类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以高质量的专业化审判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内蒙古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三是建立区域协同知识产权保护格局。2023年,呼、包、鄂、乌四地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呼包鄂乌”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通过跨区域交流协作,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协同发展示范区,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深度融合。四是主动担当作为,融入和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区法院持续构建司法行政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与市场监管局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纠纷多元化解。辖区法院分别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等高等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协作机制。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民主与法制社:近几年自治区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有哪些?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健:感谢记者朋友对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关注。简要总结为四个方面:

一是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提升。近三年,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00余件,同比增长近3倍。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强化证据审查,准确认定事实,严格适用法律,精准服务创新主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期间,有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和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

二是专业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区共有104个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机构,成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坚强机构保障。知识产权检察机构专门化建设实现从无到有的量变。

三是协同保护构建新格局。近几年,全区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版权、公安、法院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标准相统一的文件;建立跨域知识产权检察协作机制和技术调查官等辅助办案机制等,多措并举,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四是知产法治宣传实现新跨越。全区检察机关每年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检察开放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打造知识产权检察官微宣传阵地,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宣传力度,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理念传导到群众中,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

谢谢!

央广网: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重要一环,请问,去年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做法和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杨俊山: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完善协同保护机制,以实际行动守护企业创新成果、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坚持依法严打,增强刑事保护效能。深化开展“昆仑”专项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市场秩序影响突出的侵权假冒犯罪活动,坚持重拳出击、高压严打。2025年以来,共立案侦办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410起,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559名,涉案总价值达2.43亿元,彻底铲除了一批产供销犯罪链条,对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力震慑,彰显了公安机关对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二是深化行刑衔接,凝聚协同治理合力。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文旅版权等部门协作配合,优化行刑衔接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完善双向移送、联合督办、技术支持、信息共享等流程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快速核查、依法处置。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理念,建立健全警企联络站,主动提供风险预警、法律咨询,快速受理报案求助,及时高效核查侦办。截至目前,已在部分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及伊利、蒙牛、蒙草等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警企联络站点95个。2025年,公安机关警企协作机制建设入选自治区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工作“十大经典案例”。

四是强化专业支撑,营造共治良好氛围。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自上而下完善构建起体系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办案力量,推广技术调查官、专家人才库、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应用,强化专业支撑。出台《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加大宣传引导和群众发动力度,引导全社会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被动打击向主动预防、系统治理转变。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全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各项工作,为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跃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近年来自治区进出口侵权假冒呈现哪些新特点、新趋势?呼和浩特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哪些典型成效?

呼和浩特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侯文波:感谢大家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益完善,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呈现出渠道隐蔽化、形式多样化、手段网络化的新趋势,这对我们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呼和浩特海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龙腾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货运渠道、跨境电商、邮寄快件等关键环节,聚焦侵权高风险领域,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坚决守住国门安全底线。

一是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在货运渠道监管方面,我们聚焦重点口岸、重点商品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风险分析、精准布控、现场查验的全流程管理机制;针对跨境电商领域碎片化、分散化的特征,对高风险订单实施重点查验,有效遏制跨境电商渠道侵权假冒势头;在寄递渠道,针对个人邮寄物品侵权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的问题,推行“源头管控+智能拦截”,实现了对邮快件的快速筛查、精准识别,对涉嫌侵权的物品依法予以扣留、调查和处置。2025年,呼和浩特海关查获扣留侵权物品1302件。

二是巩固深化执法协作。加强与口岸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实现案件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依托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侵权纠纷应对等方面开展协作,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

三是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深入实施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计划,聚焦内蒙古外向型经济发展进程,培育“蒙”字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持续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工作,助力企业优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引导企业积极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动态掌握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在风险防范、异地维权、通关便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

下一步,呼和浩特海关将继续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持续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升执法效能,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贡献海关力量。

谢谢大家。

中国质量报: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请问内蒙古在落实这一决策部署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杨志宏:谢谢你的提问。今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制定了系统化的落实举措,每一项都聚焦企业需求、贴合群众期盼,具体有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区域优势特色谋发展。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开放许可规模,让“躺在纸上”的科研成果加速走向市场、惠及产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惠行”和“入园惠企”活动,实实在在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计划,重点打造乳制品、牛羊肉、绒纺等领域的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内蒙古品牌竞争力。

二是聚焦科技自立自强攻难题。围绕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水平大学和本地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化、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创新需求。布局建设5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发挥好现有乳业、草业、稀土新材料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作用,构建重点产业的专利池,实现专利资源集聚共享。推动六部门联合制发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专项保护方案。新能源产业开通专利预审“绿色通道”,推动创新成果更快得到保护、更快转化落地。正式上线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公共服务普惠专项行动。围绕新能源、大数据、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扎实开展专利导航,为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三是聚焦多维协同保护促转化。印发2026—2027年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推进计划。贯彻国家加强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意见,落实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强化对裁决或调解结果的跟踪问效,更好发挥行政裁决定分止争作用。参与跨区域协作,共建共享技术调查官,培育鉴定机构。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企业海外布局、防范海外风险。推动58家维权援助分中心、24家人民调解组织协同维权。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监管,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实施县域地理标志全链条培育,制修订相关标准,建设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地理标志转化用标、监管与跨区域维权。建设国家及自治区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和保护工程,以地理标志与非遗融合路径为纽带,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谢谢!

内蒙古日报社:在知识产权体系中,日常关注度比较高的是著作权、商标、专利等,我们关注到还有一类为植物新品种,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内蒙古在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任慧卿:谢谢您的提问。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我区作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之一,玉米、马铃薯及草业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种业科技自立自强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是激励种业原始创新、打通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法治基石。

全区法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落实“科技兴蒙”战略,坚持严格保护理念,严厉打击套牌套包等侵权行为,依法妥善审理植物新品种民事、行政案件,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明确、可预期的裁判指引。一是强化司法宣传。通过发布种业典型案例、公开庭审等方式,持续提高社会对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意识;二是强化协同配合。通过与行政机关研讨实务、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参与种业市场治理,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强化创新保障。入驻国家草业创新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为相关创新主体提供精准、有效司法服务。

总体而言,通过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工作,有力激励育种创新,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粮食安全。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内蒙古法制报:全区检察机关在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为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李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检察机关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为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区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机制创新上不断发力。我从两个主要方面进行介绍:

第一,聚焦知识产权检察主责主业方面。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完善“一案四查”办案机制,实现知识产权闭环保护;着力加强对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秉持多办案、办好案、办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理念,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能力水平,服务保障创新发展。

第二,因地制宜创新工作举措方面。主要包括:一是全区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开展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行动,强化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二是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中,结合知识产权检察履职领域,注重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三是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保障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制定符合内蒙古知识产权现状的18项工作举措并在实践中落地;四是以全区创新园区及优势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为基础,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深化检企交流,延伸检察职能,实现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前端化、精细化,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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