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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
来源:执法稽查局 发布日期:2025-05-12 16:54

近年来,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在我区市场领域越来越频繁,疑似职业投诉举报数量越来越庞大。其带来的影响广泛且复杂。特别是其中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投诉举报行为已偏离维护市场秩序的初衷,演变成恶意敲诈的手段。许多商家因惧怕高额赔偿和繁琐的法律程序,往往选择息事宁人,这不仅损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同时,大量谋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案件占用了宝贵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影响了相关部门对真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依法处置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规范性文件,形成精准打击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已迫在眉睫。

一、背景阐述

2024年,自治区本级12315平台内单人年投诉举报量50件以上、疑似牟利性索赔的案件数为11349件,较2023年同比增长10.06%。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占据一半以上工作时间。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1-12月通过12315和12345受理投诉举报14528件,日均办理61件,其中涉及疑似牟利性索赔占比20%以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受理疑似牟利性索赔2806件,占工作量的80%以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管局某一周时间内收到的职业索赔工单达到90件以上,其中最高一人一次投诉56个经营商户,一人拨打投诉电话达到70余次。

为有效应对职业打假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局从2023年6月起,就已经着手深入调研、审慎研讨,研究出台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将我区列为全国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试点省份;2024年1月,我局印发了《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南》,对各盟市局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工作提供了指导;2024年6月,下发《关于开展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将包头市、赤峰市、满洲里市作为自治区试点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8月,赤峰市七部门联合印发《赤峰市关于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2024年10月,满洲里市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满洲里市关于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2024年11月,通辽市七部门联合印发《通辽市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工作指南》;2025年3月10日,呼和浩特市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关于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上述盟市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使当地应对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工作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些具体实践也为自治区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试点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执法稽查局于今年1月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依法处置牟利性索赔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机关各业务处室局、盟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征求意见。2025年春节前,分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征求意见建议。2月下旬,根据各厅局和我局系统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局认真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吸纳司法厅的建议,将文件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4日,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3月20日,未收到意见建议。2025年3月21日,我局召开“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指导意见研讨会”,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各相关厅局、试点盟市局、部分经营主体建言献策,对该意见进行了深入研讨,吸收采纳新的意见建议21条,对该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目的与意义

出台本规范性文件,旨在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精准打击带有敲诈勒索性质的恶意索赔行为,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行政和司法资源得到合理利用。通过明确职业打假行为的界定标准、规范处理流程,为市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广大经营者提供清晰的指引,促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文件主要内容

序言部分是制定文件的初衷和法律依据。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落脚点是净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部分是对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界定,明确该行为是既不为生活消费需要也不为生产经营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实施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主要目的的投诉举报行为。同时列举七种情形作为甄别、认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部分是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处置流程规范:包括核实身份、依法处置、及时告知、奖励把关、建立名录五个部分。

第四部分是建立各厅局间部门联动机制,并对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旨在加强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政数局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的无缝对接,形成打击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强大合力。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引导诚信经营、防范履职风险、建立容错机制、规制滥用权利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本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是应对和处置当前职业索赔职业举报中存在乱象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密切关注文件实施后的效果,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需求,适时对文件进行调整和完善,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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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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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2 16:54

来源: 执法稽查局

近年来,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在我区市场领域越来越频繁,疑似职业投诉举报数量越来越庞大。其带来的影响广泛且复杂。特别是其中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投诉举报行为已偏离维护市场秩序的初衷,演变成恶意敲诈的手段。许多商家因惧怕高额赔偿和繁琐的法律程序,往往选择息事宁人,这不仅损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同时,大量谋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案件占用了宝贵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影响了相关部门对真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依法处置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规范性文件,形成精准打击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已迫在眉睫。

一、背景阐述

2024年,自治区本级12315平台内单人年投诉举报量50件以上、疑似牟利性索赔的案件数为11349件,较2023年同比增长10.06%。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占据一半以上工作时间。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1-12月通过12315和12345受理投诉举报14528件,日均办理61件,其中涉及疑似牟利性索赔占比20%以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受理疑似牟利性索赔2806件,占工作量的80%以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管局某一周时间内收到的职业索赔工单达到90件以上,其中最高一人一次投诉56个经营商户,一人拨打投诉电话达到70余次。

为有效应对职业打假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局从2023年6月起,就已经着手深入调研、审慎研讨,研究出台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将我区列为全国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试点省份;2024年1月,我局印发了《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南》,对各盟市局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工作提供了指导;2024年6月,下发《关于开展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将包头市、赤峰市、满洲里市作为自治区试点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8月,赤峰市七部门联合印发《赤峰市关于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2024年10月,满洲里市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满洲里市关于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2024年11月,通辽市七部门联合印发《通辽市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工作指南》;2025年3月10日,呼和浩特市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关于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上述盟市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使当地应对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工作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些具体实践也为自治区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试点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执法稽查局于今年1月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依法处置牟利性索赔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机关各业务处室局、盟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征求意见。2025年春节前,分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征求意见建议。2月下旬,根据各厅局和我局系统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局认真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吸纳司法厅的建议,将文件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4日,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3月20日,未收到意见建议。2025年3月21日,我局召开“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指导意见研讨会”,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各相关厅局、试点盟市局、部分经营主体建言献策,对该意见进行了深入研讨,吸收采纳新的意见建议21条,对该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目的与意义

出台本规范性文件,旨在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精准打击带有敲诈勒索性质的恶意索赔行为,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行政和司法资源得到合理利用。通过明确职业打假行为的界定标准、规范处理流程,为市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广大经营者提供清晰的指引,促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文件主要内容

序言部分是制定文件的初衷和法律依据。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落脚点是净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部分是对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界定,明确该行为是既不为生活消费需要也不为生产经营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实施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主要目的的投诉举报行为。同时列举七种情形作为甄别、认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部分是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处置流程规范:包括核实身份、依法处置、及时告知、奖励把关、建立名录五个部分。

第四部分是建立各厅局间部门联动机制,并对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旨在加强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政数局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的无缝对接,形成打击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强大合力。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引导诚信经营、防范履职风险、建立容错机制、规制滥用权利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本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是应对和处置当前职业索赔职业举报中存在乱象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密切关注文件实施后的效果,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需求,适时对文件进行调整和完善,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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