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电话:0471-3912315

(二)综合规划处。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等重点任务考核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5865

(三)新闻宣传处。拟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舆情引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352

)法规处。组织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278

)执法稽查局。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区性影响或跨盟市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研究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工作。指导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工作。

办公电话:0471-4934053

)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分拨及领证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523

)信用监督管理局。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建立全区产品质量诚信制度。

办公电话:0471-3985185

(八)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反垄断局)。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办公电话:0471-4938010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办公电话:0471-6385615

(十)广告监督管理处。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办公电话:0471-5161203

(十一)质量发展局。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规划。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状况分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办公电话:0471-6628358

(十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拟订自治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性、专业性监督。指导盟市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1019

(十三)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处。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承办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7131

(十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办公电话:0471-4506019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7181

(十六)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7176

(十七)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许可、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471-4934951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对全区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办公电话:0471-6385715

(十九)计量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自治区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办公电话:0471-4506017

(二十)标准化处。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编号、发布、监督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标识和全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243

(二十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组织拟订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统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

办公电话:0471-6385867

(二十二)知识产权发展处。拟订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评估及盟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办公电话:0471-6385195

(二十三)知识产权保护处。拟订商标、专利保护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制度、政策。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保护,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

办公电话:0471-4505185

(二十四)石化处。制定和完善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企业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监督申报,办理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验收备案;组织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受理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投诉;参与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办公电话:0471-6385161

(二十五)科技和信息化处。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自治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合作交流、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实施等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303

(二十)财务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非税收入、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257

(二十)人事处。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外事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480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502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电话:0471-638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