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小个专”党建调研工作

  • 来源: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1-09-13 12:37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五化协同,大抓基层”部署及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小个专”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组成“小个专”党建专项工作组,于7月13—22日深入13个旗市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听取汇报、交流讨论、实地查看等方式,就全市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创建“小个专”党建指导站进行调研。

经调研,发现各旗市区“小个专”党组织建制存在四种形式。一是由旗市区市场监管局组建并审批“小个专”党支部,向两新党工委备案,党组织关系隶属两新党工委,组织关系在两新党工委党建信息平台系统里。“小个专”党支部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党组织活动,并且指导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公益以及党日活动。二是直接由旗市区两新党工委组建并审批的“小个专”党支部,党组织关系隶属两新党工委,组织关系在两新党工委党建信息平台系统里。由两新党工委移交给乡镇、办事处、社区党工委负责党组织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公益以及党日活动。三是由旗市区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组建并审批的“小个专”党支部,上报旗市区两新党工委备案。党组织关系隶属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组织关系在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社区党建信息平台系统里。“小个专”党支部由乡镇、办事处、社区党工委负责党组织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公益以及党日活动。四是由旗市区市场监管局组建“小个专”党支部,上报旗市区两新党工委审批。党组织关系隶属两新党工委,组织关系在两新党工委党建信息平台系统里。“小个专”党支部由旗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党组织工作,并指导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公益以及党日活动。

党组织组建形式不同导致一些问题出现。一是非公党建领域涉及到各地工商联、市场监管多个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等,存在统计数据上报重复、工作重复和部门上报缺漏的现象,未能有效形成推动非公党建的合力。如,有的旗市区两新党工委在非公党建上将原来整个非公党支部8个,党员34名一直统计在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建范畴内,经调研准备剔除为3个党支部,党员13名。二是在排查和组建工作中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有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小微企业党建工作划分点(与工商联划分)是以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还是5人以下为标准的,还有的是以党支部5名党员以下为划分点的,存在混乱和扯皮现象,不利于“小个专”党建工作的统一管理,严重影响开展“小个专”党建整体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呼伦贝尔局调研组提出建议。一是由地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小个专”党支部的组建工作。由旗市区属地两新党工委统一组建,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属地管理,进入两新党工委、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这样便于摸清底数,避免于党组织组建混乱局面,以更好的组建和准确统计党组织和党员的数量。二是明确划分管理范围。各旗市区对于市场监管局和工商联两个部门关于小微企业党建工作划分是从业人员10人以下还是5人以下的小微企业,还是党支部党员5人以下存在争议,建议由地级党委组织部门明确划分范围,以利于今后非公党建的管理和准确摸排统计工作,避免工作重复和缺漏现象。三是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小个专”党建工作要发挥系统监管优势,充分利用登记注册、年度报告、市场监管特点,深入摸排“小个专”中已知党员、无组织接纳的“隐形党员”,或者是有入党志愿的人员及时推荐帮助其纳入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四是建议地级党委组织部门能否向各旗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党工委)明确,“小个专”党支部的组建由各旗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党工委)统一组建后,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属地管理,进入两新党工委、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由乡镇、办事处、社区负责党组织工作,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党日活动。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常态化摸排机制,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升级打造“小个专”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深做细“小个专”党建工作。三是继续坚持结合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四是将“小个专”党建与“小个专”发展、与市场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情感优势,强化对“小个专”党组织日常的指导规范。五是充分发挥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基层市场监管所“小个专”党建指导站的作用,着力解决“小个专”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问题。积极主动指导开展“小个专”党支部的各项社会活动和党日活动。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党的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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