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一家加油站

  • 来源: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1-10-15 11:05

10月7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计量院,对金川呼和浩特市腾达加油站的8台加油机,32条加油枪进行执法检查。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计量院,对金川呼和浩特市腾达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加油站正在用于贸易结算的16号、30号、32号加油枪未进行计量强制检定,16号、9号、32号枪流量测量变换器调整轮铅封被破坏,该加油站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不得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不得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

根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一是检查加油站加油机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现场检测加油枪计量准确度是否在法定范围;二是查看加油站资质是否健全,是否存夸大、虚假宣传行为;三是查看加油站经销的油品进货票据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确保油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全市加油站进行检查,规范整顿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强化对全市所有加油站计量器具和加油枪铅封以及计量、价格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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