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 筑牢市场监管领域坚实防线

  • 来源: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 2022-08-10 17:43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形势,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党组迅速响应上级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8月4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力度、加强零售药店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强化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五个方面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市场监管防线。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疫情防控一线以及包联社区值守点进行督导,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四方责任”、做好包联小区应急值守、核酸检测工作、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供应等工作,全力保障食药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做好价格监管,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

强化市场监管

有力管控疫情期间市场秩序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监管以及大型商超商品价格的管控力度,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日报制、周报制”,从源头预防疫情从冷链食品传播风险;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集宁区、察右后旗、商都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员核酸期间,除保供商家外,其他商户不得私自营业”要求,做好商铺闭店管控。

集宁区市场监管局

采用“24小时待命”、“白加黑”、“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措施,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商家及店铺通过现场教育、口头警告、张贴“疫情防控停业整顿”字样等方式劝导其不得再私自营业,对拒不服从管理的,通知公安部门处置。截至目前,集宁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车辆400余辆次,检查人员1300余人次,处理物价方面的投诉8起,已责令70余家非保供企业店铺暂停营业,其中有1家店铺因多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

由各分管领导带队成立4个巡查工作组,“地毯式”排查,对所有商铺不漏一家,督促关停营业,确保应关尽关,减少人员接触,全力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商都县市场监管局

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指挥领导小组,按照“战时随时能调度”的原则,实行“股所联动+靠前指挥+随时调度”的快速联动工作闭环管理制度,强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保障药品安全

切实发挥药店“前沿哨所”作用

8月3日,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加强辖区零售药店四类药品销售上报工作,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进店扫码测温等各项措施,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加入市疫情防控指导组,于8月3日赴察右后旗,协助当地市场监管局做好医疗防疫物资供应,一旦缺乏医疗防疫物资,立即与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统一调拨,并指导建议集宁区、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组织设立药品供应网点,开展药品线上供应、线下无接触配送,保障居民日常用药需求。目前,集宁区已启用21家药品应急供应网点(包含1家给医院供应癌症用药网点),线上下单,线下实行无接触配送方式将药品送至小区门口,由包联单位将药品送至居民家中,保障集宁区居民日常用药需求。商都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监管人员责任包干的方式,对全县准许营业的24家单体药店和药品连锁零售门店所销售的“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的销售信息和上传“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系统”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为实时掌握疫情发展形势发挥“前沿哨所”作用。

加强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监管

从严打击“借疫生财”行为

乌兰察布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拉网式”市场价格检查,严控市场价格水平,在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媒体发布了《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线上、线下的经营者要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利用疫情防控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提高蔬菜、粮食、药品、医疗器械等生活必需品的行为,对遇到价格违法行为,欢迎群众通过12315热线投诉,同时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有力保障了市场秩序的稳定。

疫情是一场大考,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战斗中彰显本色,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安全,用真情和汗水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壁垒,坚决助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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