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通辽市节能监察中心等4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1-11-26 11:50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通辽市节能监察中心等4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  

    

    因通辽市节能监察中心、内蒙古勤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腾旭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申请,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到期后不再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注册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三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一)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依法不予延续批准的。(三)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通辽市节能监察中心4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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