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1年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的通知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1-11-29 15:21

内市监知发字〔2021〕525号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关于确定2021年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知识

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方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经旗县(市、区)政府自愿申报、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经公示,确定包头市固阳县为2021年第批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试点周期为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

相关盟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将试点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县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推动旗县(市、区)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乡村振兴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人:金虎0471-5271969  强健 0471-6628927

附件:2021年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

     点县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1112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名单

序号

盟市

试点旗县(市、区)

强县类型

1

包头市

固阳县

传统知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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