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标准化职业技能教育的通知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2-04-06 17:15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化项目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和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加强标准化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增强各类标准化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标准化技能”等相关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推进标准化职业技能教育工作。

 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人力资源部、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4号精神,国家标准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相关评审,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被确定为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考生教学机构之一,承担我区社会考生的报名和教学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面向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化项目、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标准化管理人员。

二、教学内容

《标准化基础》《标准化方法》《标准化实务》《标准化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大纲及习题集》等标准化职业教育系列教材(“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配套教材)内容。

三、证书及查询

学员严格按要求完成相应学习内容,达到相应学时,参加全国统一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考核。通过考核的学员,获得相应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是我国标准化领域现行唯一国家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也是我国标准化领域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通过证书验证二维码或登录教育部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进行查询。

四、证书应用

为提高我区标准化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加快跟进全国标准化人才评价新体系、新机制,加强我区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按国家标准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将加快推进标准化技能人才持证上岗模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鼓励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从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不断推进落实更多的标准化证书效能。对标全国标准化人才评价机制,突出标准化影响力和评价专业性,逐步实现持有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标准化专家优先进入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库,不断完善我区标准化人才智库,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向更广阔、更高端领域拓展

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加快推进标准化技能人才持证上岗模式规范标准化人才管理,促进我区标准化技能人才健康可持续发展,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为我区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效益,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五、联系方式

教学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质量基础研究所

联系人:马洪宇 0471-3255832 15326013113

赵晨宇 0471-3257731 17704713540

箱:nmgzlfzyj@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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