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2-07-26 11:43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纠纷侵权案件办理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效能,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专家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专业服务机构等单位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与经验的专家、学者、工作者等。

二、工作职责

(一)为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出具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意见;

(二)对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中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三)对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开展研讨论证并出具咨询意见;

(四)对知识产权纠纷侵权案件提供法律法规、维权援助等救济服务;

(五)其他与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相关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制度,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

(三)熟练掌握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服务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事业;

(四)自愿承担保密义务,遵守工作规定,无违纪违法和严重社会信用不良记录等;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专家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等方式提出申请。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全区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专家入库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务、职称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经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于8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初审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者,入选全区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入库专家将优先参与我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与推送等活动,并优先推荐为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为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仲裁、维权援助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撑。

联系人:马永哲

联系电话:0471-6385710,15164787155

电子邮箱:nmgb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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