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2年度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按照《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内市监知发字〔2019〕341号)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2〕536号)要求,经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自愿申报、盟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现将2022年度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地理标志:巴彦淖尔小麦
扎鲁特葵花籽
土默特右旗黄芪
卓资熏鸡
鄂尔多斯细毛羊肉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9日(五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0471--4506032
邮箱:583628506@qq.com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