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虚假认证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开展为期3个月的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
1.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买卖认证证书;
2.认证人员不到审核现场;
3.冒名顶替认证人员;
4.伪造认证档案记录和资料;
5.认证证书载明事项内容严重失实;
6.超范围认证;
7.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认证结论;
8.认证机构在申请资质时提交虚假材料或做出虚假承诺片区行政许可;
9.未经批注开展认证活动;
10.冒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11.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
12、网络售卖虚假认证证书、从事虚假认证活动。
13.其他违法违规认证行为。
电话举报:12315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线索,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