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更规范 更有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工作亮点纷呈

  • 来源: 法规处
  • 时间: 2022-01-24 13:18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打造了执法监督工作六大亮点。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据可依

要做好执法工作,首先就要明确执法内容、执法对象,科学清理权责清单让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有理有据,让执法人员透彻了解相关行为的划定,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建立了各部门分工协作的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行政权力事项新增、取消、变更、下放管理层级等调整范围及调整程序。建立了行政权责清单的运行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权责清单内部监督及社会监督机制,保证行政权力清单规范高效运行。同时,分类编制办事指南,确保行政权力行使合法合规。

创新普法形式 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规范与否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息息相关。为了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针对具体执法实际,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培训,通过剖析相关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找出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案代训,提高队伍的办案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普法优势,聘请法律专家、资深律师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依法行政等专项普法工作,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培训覆盖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持续30天的2021年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微信有奖答题活动,活动期间有287399人次参与答题,知识传播点高达542693次。

健全制度体系 不断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实施。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时跟进制度建设,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行为。

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 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100%,已有168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件,平均持证率为84%。

创新评查方式 开展执法监督案卷评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对全区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盟市局自查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集中评查的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此次案卷评查采取优秀案例演示、专家点评、交叉互评等方式进行,把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抓手,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案卷评查的质效,有力推进了执法水平提高。

“滚动式”督导检查 促进执法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2021年6月15日至25日,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滚动式”督导检查总体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分赴14个盟市及25个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1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网上和实地查阅资料、深入政务服务中心查看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本次执法监督检查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有关工作要求,在监督检查中积极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现场指导基层执法办案,达到了既了解基层执法办案实际、又帮助指导基层提高执法水平、同时推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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