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药安办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开展国家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督导检查

  • 来源: 食品协调抽检处
  • 时间: 2022-05-12 10:09

4月24日至30日,自治区食药安办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先后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以明查暗访的形式,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操作指南》要求,对两个盟市的各业态点位进行实地查验,覆盖了两地80%的旗县区。在所到的每个旗县、城区分别实地随机抽查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生产单位、农贸市场、食品超市、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店、食品“三小”等业态,累计检查9类业态164个点位。

4月27日,督导组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情况反馈会议

5月6日,乌兰察布市召开督导通报会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杨林带领工作组在呼和浩特市督导检查。在回民区钢铁路便民市场,随机检查了市场主体管理情况、食品安全宣传、摊位信息公示、索证索票、人员培训以及冷藏冷冻食品温度控制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月26日,督导组在回民区钢铁路便民市场随机抽查

在督导检查情况反馈会上,督导组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对标对表抓创建,稳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做法和取得成效给予肯定,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督导组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创建工作步伐,目标任务要责任到人,要倒排时间,针对本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二是要加快补齐短板,强化基础建设,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装备和人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筛选出的示范点位,要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扩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四是要把解决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贯穿创建工作始终,着眼小事、解决难事,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带来的成效和变化,让百姓真正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呼和浩特市和乌兰察布市于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统一部署,两市已于2021年底前完成自评并公示后向自治区食药安办提出初评申请,2022年6月底前接受自治区初评,2022年12月底前接受国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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