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2-01-04 10:25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发展,充分发挥我区生产、使用、科研、教学和检验等方面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高地方标准水平,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挖掘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潜力,有必要通过修订《管理办法》,科学设计标准化工作路径,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补足制度短板,发挥标准在提升质量、推动创新、促进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二、制定依据

根据我区标准化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管理办法》的起草中,主要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为依据。同时参照广东省、山东省、江西省等颁布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21 年6月18日,通过书面方式向各盟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相关厅局、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处室局等78个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征集到修订意见和建议11家单位46项意见,其中,采纳31项,未采纳15项。对管理办法组织机构安排、组建换届调整要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已采纳。对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提法宏观、无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等不予采纳。10月26日,分管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对管理办法条款进行了研究讨论。

四、《管理办法》的框架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五章55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规定了《管理办法》的起草依据、适用范围、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共16条;规定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职责、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符合的条件等内容。

第三章:组建、换届、调整,共15条;规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组建时符合的条件;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组建程序等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共15条;规定了技术委员会自律管理、经费管理、业务专用章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共4条。规定了技术委员会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办法的实施日期等内容。


原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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