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3-09-15 14:30


01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包头市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案

2023年2月10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包头市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案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9万元、罚款人民币7.7万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8.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4月20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0号车用柴油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为闪点(闭口)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经营的0号车用柴油闪点(闭口)GB19147-2016《车用柴油》技术要求为≥60℃,实测结果为54.0℃。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0号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0号车用柴油的违法事实。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使用不合格车用柴油,不但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会污染大气,造成行车安全风险,社会危害大。打击假冒伪劣成品油违法行为,有利于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会继续加强对成油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02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某牧业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件

2023年5月8日,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牧业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官网首页宣传片用的中国地图漏绘南海诸岛及归属范围线、钓鱼岛、赤尾屿岛等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7月6日,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举报线索,对内蒙古某牧业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宣传片中使用的中国地图漏绘南海诸岛及归属范围线、钓鱼岛、赤尾屿岛等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内蒙古某牧业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官网首页宣传片使用的中国地图存在漏绘南海诸岛及归属范围线、钓鱼岛、赤尾屿岛等的违法事实。内蒙古某牧业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地图蕴含着极其庄重和严肃的政治意义和外交立场,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规范使用地图”是规矩也是常识,“一点不能少”“一处不能错”是必须的原则,出现“问题地图”会伤害受众的民族情感与国家认同。在中国地图上摔跟头的企业,为数不少。究其因,无非两点,一个是不当回事;另一个则是缺乏常识,无知者无畏。

03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汽车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汽车产品案

2023年5月30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汽车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汽车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55.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2月16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区外某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反映当事人生产的8辆某品牌牵引车,经河南某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技术鉴定,车辆车架存在打磨、重新涂漆,更改、变动车辆识别代号等问题的线索,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生产上述8辆牵引车过程中,存在对车架进行打磨、重新涂漆,更改、变动车辆识别代号的行为,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4.1.3相关规定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汽车违法行为。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车辆识别代码就像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是车辆身份的唯一性标识,若随意进行更改,将导致车辆在上户审验或者行驶使用过程中被相关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加大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成本,同时车架作为汽车的主要部件,其质量的可靠性将直接关乎整车的安全性,因此对车架进行打磨的行为势必威胁到车辆乃至人身的安全性。该案件的查处,让涉案厂家杜绝侥幸心理,有力震慑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04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扎兰屯市达斡尔民族乡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柴油案

2023年5月25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扎兰屯市达斡尔民族乡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柴油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9万元并处罚款1.8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3月17日,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移交处理通知单》,对扎兰屯市达斡尔民族乡某加油站依法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VI)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柴油的违法行为。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对成品油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一些不法经营者为追逐利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执法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05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鄂伦春旗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3年6月19日,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市场监管局对鄂伦春旗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14万元并处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3月11日,鄂伦春旗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化肥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当事人经营的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该批次复合肥料总氮含量不符合标明量,根据复合肥料GB/T15063-2020标准判定为不合格肥料。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复合肥料的违法行为。鄂伦春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化肥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农民耕种成果,关系到乡村振兴和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对本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制售伪劣农资产品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稳产提供了保障。

06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案

2023年4月19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内蒙古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3月9日,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内蒙古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某小区在用的8台特种设备(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问题。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临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电梯使用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定期检验是排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一环。电梯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对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待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该案的查办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起到了良好警示教育作用。

07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含驼乳奶酥案

2023年8月1日,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含驼乳奶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5.5元并处罚款50100元的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5月6日,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某超市销售的含驼乳奶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对生产企业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某超市销售的含驼乳奶酥是该食品公司生产。经复检,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含驼乳奶酥蛋白质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执行最严肃的问责。由此案可以看出目前仍存在部分企业守法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通过此案的查办,警示各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建设。

08 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满洲里市某大碱馒头店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切面案

2023年7月18日,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满洲里市某大碱馒头店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切面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4月12日,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某果蔬销售店销售的切面抽检不合格溯源结果,对满洲里市某大碱馒头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问题。当事人在切面里添加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构成了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件是小作坊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较为典型的违法行为,通过对该起案件的处罚,一是能够有效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二是能够警示同行业从业者,避免出现同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三是能够提醒市场监管部门在对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案件进行处置时,要注重对食品的溯源,从源头上降低食品安全隐患。

09 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满洲里市某汽车修配厂销售磨标轮胎案

2023年6月19日,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满洲里市某汽车修配厂销售磨标轮胎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轮胎并处罚款87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5月17日,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满洲里市公安局转交的满洲里市汽车修理行业有销售磨标轮胎的信息后,联合公安部门对满洲里市某汽车修配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有磨标轮胎31条。当事人销售磨标轮胎,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件是产品质量领域较为典型的违法行为,经营者销售磨标轮胎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损害了生产企业的名誉,通过对该起案件的处罚,一方面能够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来路不明、无售后保障的磨标轮胎,另一方面能够警示同行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不要销售磨标轮胎。

10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多伦县某蒙餐酒店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2023年8月8日,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多伦县某蒙餐酒店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7月20日, 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多伦县某蒙餐酒店经营的黄油、羊肉等预包装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等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的查处有利于引导食品经营者提高合法经营意识,保证市场食品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消除市场上食品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的现象,进一步提升辖区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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