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四

  • 来源: 食品生产处
  • 时间: 2024-06-26 10:51

      赤峰市某肉制品生产企业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二次被抽检不合格案

某企业2023年6月27日生产的纯羊肉串违反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胭脂红(着色剂,在肉制品生产过程中只能用于熟肉制品),于2023年7月22日在青岛被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监督抽检结果,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处罚款一万元。

      该企业2023年7月26日生产的纯羊肉串(同上)于2024年2月19日在乌兰察布被抽检,同样检出违规使用胭脂红,检验结论同样为不合格。该案件目前正交由属地局办理中。

       分析:该企业同一产品被两次抽到,且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主要原因就是产品召回不彻底,导致产品被重复抽样。企业在被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时,抱有侥幸心理,未按照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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