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青贮饲料包膜机》等29项地方标准的公告(2019年第9号)
2019年第9号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青贮饲料包膜机》等29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青贮饲料包膜机》等29项地方标准(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