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2-05-16 15:30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饼干、豆制品、蜂产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20大类食品194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红伟酸菜豆芽豆制品摊销售的短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张二毛果蔬经销部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福客多购物城恒锋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阳彩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乐天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鑫达水产店销售的鲫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巴彦淖尔内蒙古万生禾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蒙臻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微生物超标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苏勒牛羊肉直销店销售的、呼和浩特市蒙郭勒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羊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味之缘海鲜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日照市东港县(区)西城镇泉子沟村养鱼户生产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福田水产品经销部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有机物污染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高斌知味饸饹面馆使用的白色小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翠花饺子馆使用的小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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