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果的通告
2022年 第86号
为加强我区地方标准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字〔2022〕427 号),组织对832 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现行有效且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前)进行集中复审。
经26个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复审,确定了复审结果(见附表)。其中,继续有效556项、修订191项(其中有2项合并)、废止85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2年12月15日。
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nmgbzch@163.com
联系人:标准化处 胡彩虹
电话:0471-6628243
传真:0471-667656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果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