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8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2023-02-24 09:43

2023年 第14号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10大类食品484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鑫客隆生鲜超市销售,河南省瑞丰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西烤鸭素食,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广聚缘早点小吃部销售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薛明飞副食经销部销售的扁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孙香利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国雄蔬菜水果门市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通达农副产品批发部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赤峰市喀喇沁旗众帮小菜熟食水产调料城销售的黄花鱼,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赤峰市喀喇沁旗老傅水果蔬菜水产调料行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普食品厂销售的纯葵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普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包头市青山区胜利迷糊海鲜超市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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