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 来源: 餐饮监管处
  • 时间: 2021-09-13 12:57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秋季开学来临之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严格落实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目标,于2021年9月1日开始,组织开展了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多角度指导检查重实效,为学校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呼市二中东校区、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秋实中学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四所学校食堂开展检查,督促学校及校外供餐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学校是否落实“明厨亮灶”、操作间是否混用、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操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制度等多方面进行细致的检查,指导学校食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切实排查安全隐患,堵住食品安全漏洞,达到“从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隐患严查”的目标。督促组还就“风控平台”的使用进行了宣传推广。

二是督促问题隐患全排查,争迎学校食品安全新面貌。四所学校中,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食品安全状况较佳;秋实中学食堂存在洗消设备数量和清洁度不符合要求以及食材工具清洗不到位等隐患;内蒙古工业大学食堂存在操作间混用、消毒柜使用记录不完整等问题隐患;呼市二中东校区食堂食品留样器具存在多处污渍以及存在储存柜内生熟食物混放等问题隐患。督查组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问题单位下达3张督办单,要求属地局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各学校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健康,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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