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布统景区在公路设卡违规收取“押金” 消保中心: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 时间: 2021-10-20 09:41

2021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服务中心),接到中国消费者协会转办关于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公路上设卡收取过路费的投诉。接到投诉后,于9月9日到乌兰布统景区实地调查,经过核实发现,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G233、S304路段设卡对途经公路的车辆以过站押金的形式收取“途经景区但不进入景区游玩的车辆”每人120元的费用,采取限时通过(12公里25分钟限时通行、38公里60分钟限时通行)的形式限制过往车辆通行时间,若未在限时内通过路段,则每人120元不予退还。

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消保中心负责人带队组成临时工作小组,于10月11日,同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一行前往景区现场调查取证,同时听取收费站点外滞留交费人员的看法。经过临时工作小组在不同时间段不同路线的切身核实发现,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路设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该段公路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途径车辆多为由京津冀进入内蒙古地区,公路设卡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外来人员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印象。同时,限时通过的行为对过往车辆的安全造成影响,也制约了通行人员在沿途吃、住等合理消费的选择性,破坏当地的营商环境。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自治区消保中心联合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与当地交通部门、文旅部门,就涉事公司在G233、S304设卡收取押金问题于10月12日进行座谈。自治区消保中心负责人积极沟通协调,向该公司明示公路设卡产生的严重后果,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提出了规范管理的一系列合理化建议。

该公司明确表态,就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并在下一步规范化管理,尽快拆除两条公路设卡。

目前,该公司以图片形式反馈该公路段设卡已于10月14日拆除。自治区消保中心将持续关注后续的整改情况,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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